由于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及其历史积累,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高等教育资源比较丰富,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不足,办学条件偏弱。这就导致了高等教育发展的区域不平衡,并成为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省际间、区域间差异的重要原因。但是,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即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基础;而教育公平又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按照瑞典教育学家胡森(Torsten Husen)的观点,教育公平主要就是指教育机会的均等,包括起点的平等、过程的平等和结果的平等。因此,入学机会的公平成为国家教育公共政策的重要关注点。
为此,我国一直将振兴中西部教育作为缩小区域教育差距、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战略,大力实施“中西部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等措施。其中2008年开始实施的“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以下简称“协作计划”)就是重要的举措之一,持续至今。
一、推进大学入学机会公平:协作计划的初衷
协作计划是每年专门安排招生增量计划,由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丰富、录取率较高省份的高校承担,面向高等教育资源不足、录取率较低的中西部省份招生。高考录取率是不同利益主体普遍关注的焦点。它可以集中反映各地区考生在同一年份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大小。
1、高考录取率的区域间高低是多因素合成的结果。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高考录取率存在不小的差距。数据显示,这种差距并不简单体现为单一的东部与中西部的高低对立,而是呈现出与生源数量、高教办学条件等诸多要素参与的复杂状况。第一,区域空间不是导致高考率录取率高低的绝对因素。东部地区、西部地区都有高考录取率偏高和偏低的省份。2007年,海南、黑龙江、上海的高考录取率都超过了84%,而贵州和甘肃的高考录取率全国最低,仅为43%,与海南相差40多个百分点。第二,办学条件是影响高考录取率的客观要素。我国高校的地理分布特点是东部发达地区高校数量多,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则相对较少,且它们的办学条件存在差异。从 2015年的数据看,江苏省和河南省的总人口分别是7960万和7384万,但他们的高等教育容纳程度却明显不一样。江苏拥有162所高校,比河南多33所;且校均运动场地面积、图书册数、教学仪器设备值等指标却还比河南高,如两省的校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约为2亿多和1亿刚出头。可见,基本办学条件以及高等教育容纳程度的差异,是区域间承载不同高考招生规模的客观制约。第三,生源数量是影响高考录取率的相对变量。2008年,河南省高中毕业生数全国最高,为74.98万人,与当年录取人数相减,该省高考未录取人数全国最多。因此,为解决类似河南人口大省高考压力,国家安排了较高比例的招生计划。
2、协作招生计划以缩小高考录取率的区域差距为目的。为合理调控省际高考录取率差距,教育部依据协作计划原则,将影响高考录取率的生源、高教资源作为组合变量,形成考生数量在减少、高教资源丰富与考生数量大、高教资源不足的两类地区,将招生计划增量在这两类地区之间进行协调。当然,在前类地区里东部省份偏多,后类地区里西部和中部省份偏多。协调的方式是前类地区支援后类地区。协调的前提是保证前类地区的存量部分继续保持规模稳步增长,同时又将国家的新增资源向后类地区倾斜,进而推进区域间高考录取率的差距缩小。
3、协作计划的实施一直处于动态调整中。协作计划的数量和实施范围根据每年具体情况动态调整,调整计划数量在支援省份中并不长期固定,而会在生源、资源变化条件下呈现出某年支援计划数偏多而某年偏少的情况。但无论怎样调整,从国家层面看,各省都是一个聚合整体,协作计划的目的和成效都聚焦于高等教育的公平以及区域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
随着中西部振兴行动成效的日益显著,高等教育公平的范围还会逐渐增大,层级还会上移,支援或受援省份可以互换,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的多向性和多利益性。到那个时候,每年的支援省份和受援省份不固定,同一省份在不同年份中的协作身份不一样,所有省份互用共享彼此的高等教育资源,促进相互间的协调发展。其实,这样的现象已经在出现,如8年间广东省就从支援省变成了受援省,而河北与内蒙古则从受援省变成了支援省。
二、区域差距在缩小:协作计划的8年成效(2008-2015)
1、协作计划的数量规模相当于在中西部14个省份兴建了年招量5000人的高校40所。
2008 年协作计划第一年实施,当年全国共安排协作招生计划3.5万人,2009 年扩大到6万人,2010 年再扩为12万人,2011 年继续增加到 15 万人,2012年达到17万人,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协作计划人数分别为18.5万人、20万人、20万人和21万人(其中本科14万)。8年来保持连年增长态势。
2、参与协作计划的支援省份、受援省份都在逐步增多。2008年,协作计划支援省份11个,其中东部省份9个,中部省份2个。受援省份4个,其中中部2省,西部2省。发展到2015年,支援省份将东部省份100%全覆盖,再加上录取率一直较高的3个中部省份,支援省份总数已达到14个;受援省份由初始的4个增加至8个,包括中部3省,西部5省,分别占其区域省份总数的37.5%和41.67%。
3、高考录取率的区域差距明显缩小。
2007年协作计划实施前一年,最低省份高考录取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个百分点。在“协作计划”支持下,2011年中西部考生入学人数比2007年增加约52万人,8个“协作计划”受援省的高考录取率均超过60%,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到10个百分点左右,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协作计划较好地解决了中西部高考录取率偏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2013年全国高考平均录取率为76%,最低省份录取率达到70%,两者的差距由2007年的17个百分点缩小至6个百分点;2015年更缩小至5个百分点内。
同时,在协作计划的引领带动下,省属高校的跨省招生计划交流力度有序加大,2015年的规模达到了近160万人,接近省属高校招生计划总数的四分之一,高校生源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
三、个体利益与社会价值彰显:协作计划的本然意义
协作计划的实施为广大中西部学生提供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有力支撑了公平视野下不同空间、文化、经济、民族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均等。协作计划虽然协调的是招生计划数量,但其本然意义的指向,是提高学生个体利益的获得以及推进区域高等教育和社会发展效益的意义所在。
1、提升中西部学生个体的教育获得感,促进人性平等、社会正义。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是学生个体,尤其是边远贫困等地区处境不利学生,通过自身努力实现阶层纵向流动的重要渠道。这个渠道的畅通与均等不以个人贫穷与否、个体所在区域的经济发达与否等外在因素的不同而不同,它是人性平等、社会正义的保障,是“每个中国人都可以出彩”的前提。否则,社会流动,包括以不同阶层为起点的流动,都将成为虚无与泡沫。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命运”,这也正是协作计划的意义指向。协作计划实施8年来,使百万中西部学子能够享受与发达地区学生同等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大大提升了这些地区学生的教育获得感。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东部发达地区高校的学生也能够从这些“外来生”中收获多样化关系相处的能力与情怀。
2、助推中西部高等教育的质量提升,促进区域互补、有效发展。
按照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的观点,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特别是高等人力资源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性要素。区域经济的高技术化和产业结构高阶化,都需要充足的高等人力资源储备。中西部省份要在人才培养与使用上与东部省份实现互补与互用,从中既通过外部力量实现本地区人才的高水平化,同时又充分吸纳地区外优质人力资源,多样化途径聚集高素质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储备。东部省份也可以借助协作计划,有效突破生源数量减少以及生源动力不足带来的办学问题,同时在更大范围实现办学条件的有效运用以及在运用中更高质量的提升。
3、激发东部高校生源样态多样化,促进教育开放,竞合发展。
勿容置疑,目前我国东部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导致较高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拥有好的生源是不容忽视的重要支撑。有观点甚至认为,把这些好生源放到西部高校,西部高校的人才培养水平也会自然而然地大幅提升。当然,办学水平的提升不可能这样简单化,但毕竟学生的整体素质、向学意愿与能力以及由此形成的学习氛围是影响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甚至是重要的前提条件,也是考验高校办学能力极富挑战的原始素材。协作计划的实施,将会“搅乱”东部输入高校的学生结构,必定会在这些高校里形成新的生源样态,给它们的人才培养带来新的难度与新的挑战,并推动这些高校在学生社会属性与个体特性都更加多样的生态下,勇于开放,自我改革,与不同地区之间以及相同地区之间彼此竞争又相互合作地协同发展。
应该说,实现高等教育公平远不止是招生协作计划的推行;推进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也远不止是中西部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高等教育公平一定是一种社会追求和国家理想,需要不同社会区域、不同社会领域、不同社会阶层相互理解、共同努力、携手共进。(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张男星 孙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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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实施的成效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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