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下是如意了为大家整理的2022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106
3.学院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院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6.学院简介:
我校是全国首批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院。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A类学校(即全国前10名学校之一),是北京市职业教育排头兵。学院占地800余亩,总建筑面积3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3.8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量130万册,电子图书170万册。办学条件国内一流、学习食宿条件优越、校内无线网高速覆盖、周边超市交通生活便利。我校秉承“求实、创新、厚德、重艺”的校训,已累计为社会培养10万余名高素质人才。
我校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具有初次职业教育、继续职业教育、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五项办学功能,全面融入首都高精尖经济体系建设,集中办好一批“社会都认可、企业离不开、国际能交流”的高水平专业。在药品生物技术、高端汽车制造、先进制造技术、计算机与现代信息技术、航空工程技术、轨道交通、智能财经管理、电子商务、艺术设计、广播影视及文化创意等方面形成了突出的专业优势,办学水平处于国内同类专业前列。现设有6个二级学院、30种高职专科专业、12个专接本贯通培养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0多个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或社团,另设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试基地2个,校外大学生专业实习基地100多个。2022年、2019年我校先后被教育部评选为全国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是全国同时荣膺三个50强的7所学校之一。
目前,我校在高等教育招生方面有学校自主招生、参加高考统一招生以及士官生招生等主要形式。自主招生于4月至5月举行,是进入我校学习的主渠道,同时留有一定名额招收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我们还在计算机应用技术、国际商务2个专业与美国墨瑟社区学院合作招收中外合作办学班,采取中美“2+1”方式培养,毕业后取得我校毕业证书和美国副学士学位,并可自主选择升入美方本科高校三年级继续深造。
我校同很多知名企业或单位建立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关系。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深受社会欢迎,供不应求。如北京奔驰、北汽新能源、京东方、京东数科、奇安信、西门子、费斯托、集创北方、北京地铁各运营公司、航空航天部分单位、国航东航等航空企业、生物医药园、招商局物流集团等都是我校合作单位。目前学院还与世界200多个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定期开展教师互访、学生交流,并建立了“一带一路国家”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形成国际化人才培养标准和人才培养模式。
第三条 招生计划。
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计划,在30个专业共招生1000人。
第四条 录取原则。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综合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学业成绩,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2.根据考生自愿填报的三个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考生综合素质排名先后进行录取。
3.招生专业在招收第一志愿考生未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报名的考生;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如果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不足学院规定的开班人数,将根据考生志愿转至其他专业录取。
第五条 报名办法。
1.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所高职院校。选择报名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时报名其他学校。
2.通过北京市2022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具有报名资格。
3.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办法,所需证明材料均通过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网络系统提交。每名考生可报名3个专业志愿。
第六条 考试成绩的组成及计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成绩折算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最后计二者之和为考生总成绩。农户考生加1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总成绩计300分。
(1)高中应届生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并经我院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考生。
(2)高中往届生会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均在C级(含)及以上经我院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考生。
(3)中职阶段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资格及以上的考生。
(4)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我市区级(含)以上学科竞赛或在区级(含)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5)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者获得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的“四星级志愿者”(含)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智育奖学金的考生(含宏志奖学金)。
(7)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8)退役士兵经我院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考生。
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供上述成绩证明、技能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真实材料后,我院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按照所提供材料的等级、层次和含金量,对免试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排名。
(二)不具备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以下办法折算,并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网上远程面试。
(1)应届高中阶段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其中一门不合格文化课成绩折算计90分,二门不合格文化课成绩折算计80分。
(2)三校生应届及往届毕业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60分(含)及以上者,文化课成绩折算计90分。
(3)对于具备通过北京市2022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又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获奖材料的其他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折算计80分。
第七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条 收费标准。
(1)所有本校高职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经教育部备案批准的国际商务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其在国内学习期间的学费总计为18000元,由我校收取。在国内学习二年中学习美国墨瑟郡社区学院提供的远程学分课程、第一学年结束后赴美参加暑期学分课程、为对接美国本科三年级而需要在美国墨瑟郡社区学院学习一年的学分课程,这三项学费将由美国墨瑟郡社区学院按照优惠标准直接向学生收取。
(3)我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一学年900元。
第十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电话:87220979、87220709
监督电话:87220596
网址:www.bpi.edu.cn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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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0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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