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部分 学校名称及概况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代码: 11315 )
二、学校概况: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2008 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2016 年 2 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学院跻身国家 200 所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行列。据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教科评价网发布的“ 2018-2019 年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显示,学院竞争力排行福建省高职高专第 4 、全国高职高专第 212 位。
学院坐落于全国著名革命老区——福建省龙岩市。学院设有五个二级院系和两个系(信息与制造学院、城乡建筑学院、文旅创意学院、财经商贸学院、医学护理学院、教育系、环境工程系),设有 40 个高职专业,在编教职员工 530 人,其中教授、副教授 167 人,硕士学位 240 人,“双师型”教师 222 人,全日制在校生 7060 人。建有校内实训室 148 个、生产性实训基地 12 个 , 校外实训基地 263 个,其中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 4 个。教仪设备总值 13000 多万元,馆藏纸质文献 63 万册。 2012-2013 年度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结果中,学院 26 个专业进入全省排名前十名,其中 15 个专业进入前五名。
学院遵循“弘毅笃行、技精业成”的校训,围绕“培养一技在手现代阳光工匠”的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推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方法,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推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准、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提高学生职业能力、学习能力、发展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化思想引领,全面实施人文素质教育“ 1234 ”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师资队伍、基地两个平台建设,利用课程、活动、拓展三种途径,实施立德、立身、立行、立业四个模块教育),推进文化育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近三年,学院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取得优秀成绩,获全国一等奖 4 项(行业)、二等奖 10 项、三等奖 6 项;省级一等奖 12 项、二等奖 28 项、三等奖 67 项。近三年,毕业生年度就业率始终在 95% 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在 94% 以上。
三、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闽大路 8 号,邮编: 364030 。
四、办学层次与办学类型
1. 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院校
2. 办学类型:公办
第二部分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019 年我院共有 40 个专业面向福建等多个省(市)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部分 招生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的计划、宣传和录取等日常工作。
成立以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及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部分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 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 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3.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 第一志愿的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录取规则按各省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投档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照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分的考生。
6. 所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有填报愿意调剂志愿的,可综合考虑缺额专业人数择优录取;否则按退档处理。
7. 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8. 男女比例:不限。
9.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专业。
10. 凡填报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高 : 女 162CM 及以上 , 男 172CM 及以上 ;
(2) 视力:女生矫正视力《 C 字表》不低于 0.5 ,男生裸眼视力《 C 字表》不低于 0.7 ,无斜视、无色盲 ;
(3) 牙齿排列整齐、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4) 无纹身、无染发,男生无打耳洞 ; 无明显体味 ;
(5)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 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 ;
(7)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
(备注:以上报考条件在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条件不达到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
第五部分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等。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 [2000] 费字 245 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护理、助产、药学专业 6600 元 / 年,其余专业 6000 元 / 年)。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 [2006]418 号、闽价费 [2007]74 号、闽价费 [2009]345 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 [2006] 费 154 号文规定办理。
第六部分 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我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部份 招生咨询、投诉方式
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登入我校网站查询,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597-2589999 、 2587777 、 2751453.
传真电话: 0597-2751453
投诉电话: 0597-2756318
网址: http://zs.mxdx.net/
E-mail : lymxlt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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