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通知要求,从2009年起,各省(区、市)均应为本行政区域内报考美术类专业(特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省级统一考试,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组织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省级统考须在2009年1月1日后进行,1月31日前完成。
凡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高职专业除外)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须在1月31日后进行,3月底前完成。
通知强调,招生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确定,须严格按照我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要求执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如果你需要在线作图,30gk小编推荐个不错的在线作图网站:https://www.zhaotu.com/
以上,就是30高考网的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教育部:艺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学习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标题:教育部:艺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学习
wap地址: https://m.30gk.com/newsdetail/17718.html
上一篇:“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上一篇:福州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