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 “ 211 工程 ” 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学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哲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隶属于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本科毕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已与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开展合作培养,学生可选择“3+1+1”的学习模式,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及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文学学士和硕士学位。
一、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介绍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工业设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在产品造型艺术设计、商业环境艺术设计、平面广告设计、人机工程、生产工艺等方面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设计技能。学生毕业后主要在企事业的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专业设计公司等从事产品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施设计、展示设计及其教学和科研工作。
2. 专业方向
本专业现有三个培养方向:产品造型设计方向、展示展览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各方向招生计划20人。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招生地区 |
录取批次 |
工业设计 (艺术类) |
60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北京、山东、山西、吉林、辽宁、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湖北、江苏、安徽、内蒙古 |
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 |
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分省招生计划将依据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生源分布比例确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做招生计划,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学校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专业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
2、根据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要求,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
1、考点:我校仅在北京设立考点,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到我校参加现场确认和艺术类专业考试。
2、网上报名: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需在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2月5日登陆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 我校安排两次艺术类考试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分别为2010年2月20日至21日和2010年3月5日至6日,现场确认地点为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考生可以参加其中一次或者两次考试,但必须在当次考试前进行现场确认、缴纳当次考试的报名费和领取准考证。凡两次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取其高分计入专业考试成绩。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需提交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发放的2010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证(或带有高考报名号信息的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其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未满18周岁无身份证的考生须出示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明材料的考生报名。
2、考生需提交网上报名填写好的《北京化工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打印件,表格统一为A4纸大小,并在表格相应位置粘贴裁剪好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无身份证的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和省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内各项必须填写完整,考生所填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本人身份证(未满18周岁无身份证考生的本人户口簿)、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相关信息完全一致。
3、考生需提交与第2条中报名表上的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三个月以内,必须是冲印的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4、报名考试费180元。
(四)准考证领取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经我校审验合格后,考生在身份确认现场领取《北京化工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四、专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
试卷分值(分) |
考试时间(分钟) |
速写 |
150 |
30 |
素描 |
300 |
150 |
色彩 |
300 |
180 |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0年2月23日和2010年3月7日。
2、考试地点: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三)考试要求
1、凡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2、除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外,其它所有考试用具由学生自备。
3、考生须持北京化工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满18周岁无身份证的考生须持本人户口簿)进入考场。
(四)成绩查询
1、考生在2010年4月上旬可登录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不安排查卷。
2、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我校2010年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
五、文化考试
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理兼收。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将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各50%的权重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高考实考成绩×50%+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总分/专业考试总分)×50%
3、英语成绩要求在60分(150分制)或达到该科目总分的40%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七、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如国家调整2010年艺术类本科收费标准,我校将相应变动)。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八、授予学位
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mech.buct.edu.cn
电子邮箱:yszs@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64435706;工业设计专业咨询,010-64437065
十、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
2、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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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北京化工大学2010年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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