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11个考试类别,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规定
1.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务必选择相应或相近的考试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2012年1月14日前划定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
2.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院校美术类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除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类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其他高校(专业)可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3.湖南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业在全省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统考中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中招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单独划定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大纲》(见〈湘教考命字[2011]3号〉,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看),服装类(职高)考试执行《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服装类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基本要求及考试大纲》(见〈湘教发[2011]1号〉,可登录湖南教育网http://www.hnedu.cn/查看)
二、专业统考安排
(一)音乐类、舞蹈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
1 |
主科(任报一类) |
声乐(注:考试曲目必须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选定) |
60% |
舞蹈(注: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剧目) |
|||
钢琴 |
|||
器乐 |
|||
2 |
视唱 |
10% |
|
3 |
练耳(笔试,30分钟) |
10% |
|
4 |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 |
10% |
|
5 |
副科(注:主科为声乐的考生,副科从钢琴、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主科为非声乐的考生,副科一律考声乐) |
10% |
(2)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
1 |
理论作曲 |
①和声(笔试,180分钟) |
25% |
②作曲(笔试,180分钟) |
25% |
||
③钢琴 |
20% |
||
2 |
视唱 |
10% |
|
3 |
练耳(笔试,30分钟) |
10% |
|
4 |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 |
10% |
舞蹈类(即音乐类专业考试中主科为舞蹈的考生)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直接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其成绩既是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也是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条件等,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②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③专业基本功与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于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1月6日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统一进行。考生凭《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批次分主科门类(声乐、舞蹈、理论作曲、钢琴、器乐)进行,考生报到时间安排如下:
顺序 |
主科 |
地区 |
时间 |
第一批 |
声乐、舞蹈 |
长沙、株洲、湘潭 |
12月28日上午 |
第二批 |
声乐、舞蹈 |
衡阳、邵阳、岳阳 |
12月28日下午 |
第三批 |
声乐、舞蹈 |
常德、张家界 |
12月29日上午 |
第四批 |
声乐、舞蹈 |
益阳、娄底、郴州 |
12月29日下午 |
第五批 |
声乐、舞蹈 |
永州、怀化、自治州 |
12月30日上午 |
钢琴、理论作曲 |
全省各市州 |
||
第六批 |
器乐 |
全省各市州 |
12月30日下午 |
报到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北院体育馆(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考试地点:①主科、副科、视唱三项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试
②练耳、音乐基础理论的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北院“至善楼”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试
③和声、作曲的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老体育学院教学楼四楼电教室
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考生的练耳和音乐基础理论考试于1月2日上午9:00~11:30进行;第四批、第五批和第六批考生的练耳和音乐基础理论考试于1月2日下午2:00~4:30进行;和声和作曲考试分别于1月3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进行。考试所需的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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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湖南: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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