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招生录取工作方式,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和鄂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特制定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选拔考试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凡具备201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考试资格,思想品德优秀,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北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类招生章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湖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及美术类专业不纳入我校自主选拔范围。
1、高中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全国机器人大赛等竞赛省级奖励的学生。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高中阶段独立开展研究并取得突出成果,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在国内或国际刊物上发表了有一定影响的专著或论文(限第一作者),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的学生。
4、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学作品二篇以上,或有正式出版著作的学生。
5、具有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CCTV杯“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中获奖的学生。
6、在某一方面具有鲜明个性才能或超常的培养潜能,获得省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表现出相当水平的学生。
7、对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有浓厚兴趣,决心长期致力于鄂菜的研究、传承与发展的学生;符合该条件者,只能录取到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
8、我校优质生源基地和省、市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好、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招生规模
我校本科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5%以内,文理兼收。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网上报名材料主要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即申请材料一),书面申请材料需考生提供自荐信和学校推荐表(即申请材料二、三),学校推荐表需加盖高中学校公章。
(一)网上在线填写报名表(2月26日--3月19日)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之一的湖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jy.hbue.edu.cn)进行网上注册并报名。
(二)表格打印与邮寄资料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完全《湖北经济学院2010年本科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自荐信》(申请材料二)和《湖北经济学院2010年本科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表》(申请材料三),由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具备选拔条件的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统一要求用A4复印纸),于2010年3月23日前用特快专递或快递方式(以收件日邮戳时间为准)寄(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以快递方式寄送的要求送达招办),网上报名和递交的纸质资料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寄送材料时请另单独附上学生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在照片反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注册时生成的准考证号,以便制作准考证)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藏龙岛科技园区杨桥湖大道
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205
(特别申明:凡报考我校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注册与报名,然后寄送报名材料;没有网上报名资料的视为无效)
四、资格审查
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对收集的材料整理后交学校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审议,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
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及考核时间安排,将于3月27日在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hbue.edu.cn)公布,不另行通知学校或考生,请考生留意网上信息。
初审合格考生,逾期不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准考证发放及考试时间
根据安排,我校自主招生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4月3日上午(8:30-12:00),考试时间:2010年4月3日下午(13:30-16:00)。
六、考核
考核主要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英语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时间为150分钟;在文艺、文学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公示
经考核后,入选考生名单将在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就业网上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入选考生获得我校2010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入选考生名单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八、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湖北省同批次录取线,我校将按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2、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但未达到我校录取线,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及相关未尽事宜由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领导自主招生选拔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校纪委监察处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全程监督,保证选拔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选的考生,我校将在校园网上公示。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我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学校将按教育部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费用
1.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免费。
2.笔试费用:100元/人。
以上费用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学校联系方式 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一楼B109室)
通讯地址:武汉江夏藏龙岛科技园杨桥湖大道
邮政编码:430205
咨询电话:027-81973717(FAX)、81973869
招生网址:http://zsjy.hbue.edu.cn
举报电话:027-8197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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