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校自主权,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积极探索高校多元化选拔与多样化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机制,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成立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选拔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发明专利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或在某学科领域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者;
3.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5.综合素质特别优秀,能力出众,高中阶段担任学生干部,被授予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6.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优秀、且高中阶段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前10%,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7.在其他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的学生。
三、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面向全国各省市实行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1年本科招生计划的5%。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 至 2011年1月14日
2.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方式提出申请。
3.网上报名流程:
①通过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fut.edu.cn/),点击页面右上方“在线报名”进入合肥工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网络申请号和密码。
②使用网络申请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填写或修改信息”,进入相关条目(包括:个人信息、联系信息、成绩信息)逐条填写并保存。点击“上传照片”,按要求提交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信息填写完毕并不再修改后,点“提交信息”。最后点“打印申请表”,将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用A4纸打印出来。
③将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申请表(如果没有上传电子照片请贴上纸质照片),交由所在中学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
注:网络申请号和密码要牢记,考生可通过网络申请号和密码登陆本系统随时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合肥工业大学,初审结果等信息。
4.申请材料:
①“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须盖骑缝章),申请表中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以及年级排名情况请详实填写,并由中学教务部门盖章;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④个人陈述(须是本人撰写并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字数在1000字左右)。
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5.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09
截止时间:2011年1月19日(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学校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予以标注,请关注网上信息。
五、选拔程序
1.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2011年1月25日前将初审结果在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我办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2.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将报名费汇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具体汇款办法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我校收到汇款后会及时更新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收费状态,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3.测试科目:数学、物理、英语、综合能力。
4.测试报到时间:2011年3月5日,测试时间:2011年3月6日
测试地点:
安徽 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山东 山东师范大学附中 山东省济南市山师北街3号
湖北 武汉市第三中学 武汉市汉阳区拦江路150号
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5.学校根据考生测试的总成绩进行评定,择优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对于入选的考生,学校将评定优秀、合格两个等级。
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若测试成绩合格则直接评定为优秀。
6.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
7.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在高考前与考生签定《合肥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双方遵循协议内容进行报考和录取。
六、录取规则
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考,且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A志愿报考合肥工业大学。
1.选拔优秀者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2.选拔合格者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1:1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该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10分安排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1:1投档线的,学校将予以录取,并增加20分安排专业。
在其他方面确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经考核和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高考成绩只要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
3.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联系方式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电话:0551-2901096,0551-2905427(传真)
合肥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处 电话:0551-2901022
八、本办法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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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合肥工业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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