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志愿填报 及录取规则
一、文史、理工类 录取批次 与志愿设置(共设6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主要包括军事、公安、司法、航海类、小语种、特殊定向、公费师范生等专业,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军事类院校:设10个 平行志愿 。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非军事类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3)定向:设6个平行志愿(公安定向最先投档,志愿须填报在A栏;其余院校平行投档)。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填报西藏定向生志愿的考生报考前须向县(区)招办提交书面申请)
2.国家专项本科。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
1)需政考面试的高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其他高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第一批本科。主要包括教育部直属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 双一流 ”建设高校以及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列入的其他本科院校、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本批次设置3组志愿栏:
1)设1个特殊选拔单志愿,取得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才能填报(安排在模拟投档期间,一、二本对应批次正式投档前投档)。
2)设10个一本院校平行志愿(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4.第二批本科。主要包括除列入提前批、第一批本科外的其他本科院校(含原三本批次院校),本批次设2组志愿栏:
1)设10个二本院校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设预科3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3个征集平行志愿。
5.提前批高职(专科)。主要包括直招士官、公安、司法院校,以及部分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本批次设置2组志愿栏:
1)直招士官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其他列入该批次院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6.高职(专科)批次。包括除提前批高职(专科)以外的所有招收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以上各批次每个院校志愿后面均设6个专业志愿。
二、艺术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共设4个批次)
1.提前批本科:主要为公办本科院校。本批次分2个档次设置志愿栏:
1)实行单志愿的艺术类本科院校:设单志愿。征集两次,每次设1个征集志愿。
2)实行平行志愿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含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共5个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凡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本科高校艺术类各专业(含苏区专项),原则上纳入本批次。 招生计划 按5个专业组分类编制并按此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普通批本科:主要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本批次分2个档次设置志愿栏:
1)艺术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依据省统考艺术专业成绩录取的,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按专业组投档顺序投档。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艺术普通批本科单志愿:依据校考艺术专业成绩录取的,设单志愿。征集两次,每次设1个征集志愿。
3.提前批高职(专科):部分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单志愿。征集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4.高职(专科):除列入提前批高职(专科)外的其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两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三、体育类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共设3个批次)
1.第一批本科:主要为“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体育类院校等。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第二批本科:未列入第一批本科的其他本科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所有高职(专科)体育类专业。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只征集一次)。
四、“三校生”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1.文理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设10个平行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设10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
1)本科批次,设单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与艺术类普本单志愿同时录取。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2)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填在提前批高职(专科)志愿栏,与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同时录取。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3.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1个批次)
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五、投档次序
1.提前批本科,先投空军、海军招飞。之后投公安定向、运动训练单招,再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单志愿(先投提前艺术类单志愿,再投文理)。待提前艺术类单志愿录取完成后投提前批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
2.国家专项本科,先投须面试高校单志愿;然后投出其他院校平行志愿。
3.第一批本科,在正式投档前完成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高校专项等投档(列入二本批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在二本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和录取。
4.同时段内不同志愿栏院校的征集志愿同一时间填报,投档按先后次序一次投完。提前本科艺术类和文理、体育类第一批本科征集投档,先投艺术类征集单志愿,再投体育、文理一本征集志愿,待艺术类单志愿征集志愿录取完成后再投艺术类征集平行志愿;艺术类普本第一次征集投档,先投普本征集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再投普本征集单志愿。
5.同时段内涉及艺术、体育、文理多个科类的,如无特殊规定,按艺术、体育、文理顺序投档。艺术类平行志愿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含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顺序投档。
6.定向在相应批次统招后投档;征集志愿投档时,在统招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
7.预科在相应批次统招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征集志愿投档时,在统招投档后不等下载立即投出。
8.各批次的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与单志愿)一律无效。
9.降分投档
文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得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
六 、录取
26.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7.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并有文字记录保留备查。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28.录取批次
文史、理工类:共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艺术类:共设提前批本科、普通批本科(与文史、理工类第二批本科同步录取,下同)、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4个批次。其中,提前批本科主要为省内外公办本科高校,普通批本科为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的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提前批高职(专科)为部分省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未列入提前批高职(专科)录取的省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体育类:共设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本科院校包括招收体育类专业的省内外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14所体育类院校及江西师范大学;第二批本科指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院校(含独立学院);高职(专科)为省内外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
三校生类:三校生文理类和三校生艺术类分别设本科、高职2个批次录取,三校生体育类仅设高职1个批次。
29.普通类考生录取
普通本科分文理类,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的总成绩(满分6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单报本科的考生,如在本科层次未被录取,可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
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各层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
录取工作按批次依次进行。提前批本科,先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单志愿;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在国家专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其中列入第二批本科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在第二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与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苏区专项艺术类计划列入提前批本科),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
文史、理工类中的提前批本科的军事类、国家专项本科(不含需政治考核、加试、面试的高校)、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的直招士官、高职(专科)批次,体育类各批次,艺术类提前批本科院校中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高校(有特殊招生要求难以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除外)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学、电影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共5个专业组,艺术类普通批本科(经批准允许组织校考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难以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除外)、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余均实行单志愿。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即计划执行数),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按文、理类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作为投档先后顺序。但此排序不作为录取的先后依据,录取时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按志愿进行平行投档。
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的排序方法:
(1)文史类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2)理工类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单志愿的投档规则(不含艺术类):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的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投档录取规则及平行志愿排序方法分别按照省高招委有关文件执行。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相应批次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单志愿)均无效。
各高校应合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要求,尤其是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须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使符合录取要求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
30.三校生类考生录取
三校生对口招生录取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校生对口招生本科批次与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同时进行。高职批次艺术类与普通类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文理类、体育类与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
三校生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总分相同时,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三校生艺术、体育类实行单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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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江西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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